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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雷霆2024武汉行动丨民生小案不小办 “先礼后兵”暖民心

来源: 东湖法院 时间: 2024-03-28 17:43 点击量: 265

近日,东湖高新法院在开展“荆楚雷霆2024武汉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期间,重点关注辖区内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巧用预惩戒措施高效执结一批案件,以“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双方于2023年在我院达成执行和解,后王某未按照约定履行,张某至我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王某,要求其春节前到我院接受调查,王某称自己最近手头有点紧,过完春节后会有一笔工程款到账,届时会第一时间向张某偿还欠款。

元宵节临近,执行法官再次联系王某及时履行法律义务,王某口头承诺自己会在第二天把钱转给申请人,次日,张某向执行法官反映自己并未收到任何转账,此时再拨打王某电话已显示关机状态。

鉴于王某躲避、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冻结王某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一台车辆,并同时向王某送达《预处罚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否则将采取罚款、拘留、移送追究拒执罪等措施。

迫于预处罚威慑,王某一改往日消极躲避、对抗执行的态度,主动前来法院接受调查,并当场将剩余的欠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申请人余某与被执行人武汉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法官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后既未履行支付义务也未依法申报财产。

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实地调查发现其仍在正常经营,遂传唤公司股东至我院接受调查。

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该股东实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且该公司目前运营的项目均处于盈利状态,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同时考虑到强制执行会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公司股东下达《预拘留通知书》,对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惩戒预警,并向其释明绝不执行、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

慑于执行威力,公司股东明确表示会在《预拘留通知书》指定期限内履行,次日,科技公司将涉案款项全额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谢莉表示“强制执行措施是手段,案结事了才是目的,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空间,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提高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既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也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