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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布控获线索 威慑“老赖”终强执
——百万物业费抵偿执行款 东湖法院执行攻坚战系列

来源: 办公室 王晓璐 时间: 2018-08-20 16:38 点击量: 1780

2018年8月17日的上午,某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在律师的陪同下,终于首次出现在东湖开发区法院的执行接待室。依据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某物业公司应向12名申请执行人偿付112.6万余元租金及利息费用。

在执行接待室,某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巧舌如簧,首先解释法院数次“邀请”拒不露面是因为腰痛缠身,随后又以公司经营不善,账上无可供资金偿还债务向法院“哭穷”。面对狡黠的被执行人,执行员刘志强早有准备,将一份从案外人某美容医院手上获得的应向某物业缴纳物业费和居间费上百万元的通知函交给朱某确认。朱某在医院的管理人员及书证下,哑口无言,执行员继续推进:“你们物业公司对某美容医院享有的债权足可以偿付12名申请人的执行款。”朱某声称自己并不能做主,多次致电给关联公司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予以请示。在执行员的反复沟通和强力施压后,朱某及其关联公司终于口头答应将某美容医院应付的物业费、居间费等用于抵偿债务。

执行员趁热打铁,迅速与法警携同某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前往某物业公司的办公地点,欲对上述解决方案进行盖章确认,但朱某与公司公章管理人员却百般拖延,迟迟不见公章踪影,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员重新整理思路,果断在现场与案外人某美容医院制作好调查笔录,同时对被执行人朱某软硬兼施,释明拒执带来的法律后果。 

最终,朱某迫于法律强制执行的威压,派人将公章送往现场,调查笔录盖章后执行圆满结束。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东湖开发区法院“祭出杀手锏”,加大执行力度,充分提高了执行效率和威慑力,越来越多的“老赖”从“花招百出”逃避执行转向自觉履行,“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刘志强 王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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